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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隆中风景名胜区房产对外招商公告

    2018-02-07 08:55:17

    现有隆中风景名胜区两处房产对外招商:1.核心景区内紧邻老龙洞景点内餐厅一间,占地面积450平方米,环境优美、设施设备齐全。2.古隆中游客接待中心左附楼(仅限餐饮),面积约2500㎡/栋,一栋三层,框架结构。

    招商要求:

    1.承租方需以公司身份进行承租,公司不接受个人、个体等身份承租,且承租公司年餐饮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上;

    2.承租方需是国家、省、市、区餐饮协会成员;

    3.承租方必须自身拥有正在经营的且有一定规模(1000㎡以上)的实体餐饮店,同时配公司及所经营店面文字介绍,并提供近两年的营业额报表;

    4.承租方须有五年以上餐饮行业从业经验;

    5.承租后商家须独自经营,承租商家为公司认可的唯一餐厅经营方,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、转让或通过外聘等形式将餐厅交由第三方或个人经营;

    6.承租后商家须接受景区员工餐责任,员工将采取自愿原则,在景区范围内进行选择就餐;

    7.以上两处房产可单独承租,两处同时承租者优先;

    8.本公告有效期: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2月14日。

    咨询人:李经理

    咨询电话:13871789546